銳捷網絡產品標準保修服務政策
銳捷網絡產品標準保修服務政策
一、保修定義
保修是為了保證產品的功能完整性而對故障產品進行的維修或者更換、RGOS軟件升級。
保修是修復產品缺陷或替換缺陷產品的有限責任,服務持續時間和內容均處于有限責任范圍。
客戶設備處于保修期內和保修范圍的產品保修免費。
二、現行銳捷網絡標準保修內容
保修及保修拓展條款內容包括:
1、硬件:主機(含模塊)保修一年。在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環境及狀態下,排除其它相關設備及網絡故障等引發因素后的產品缺陷或功能異常,可判定為硬件故障。
2、軟件:保修一年。保證光盤無缺陷,否則由銳捷網絡更換;保證軟件基本符合公開發布的軟件功能標準。
3、保修擴展條款:
1)免費提供可供客戶自行升級的RGNOS升級軟件;
2)免費提供1年應用軟件的小版本升級軟件;
3)承諾保修提供方式為客戶送修或寄修,15日內快速處理;
4)隨機附送光盤或其他介質不能讀取,從購機之日起15日內可免費更換;
5)7天×24小時可獲取4008-111-000遠程支持中心技術支持;
6)免費開放銳捷遠程知識平臺。
4、附件:產品隨機附件、資料,如連接線、電源線、光盤、軟盤、說明書等均不在保修范圍之列。
三、保修免責條款
1、保修是產品有限責任,過保有兩種類型:過保修期和非保修范圍。
2、過保修期指產品保修期屆滿,免費保修服務自動失效。
3、非保修范圍指使用中有不當行為或過錯導致設備免費保修服務自動失效。
下列情況屬于非保修范圍:
1)用戶有責任提供有效保修憑證,無法出示有效保修憑證或產品條碼損壞不予保修;
2)以產品條碼為保修起始時間依據時,非指定維修機構認定的保修無效;
3)保修憑證與產品不符或有虛假記錄時;
4)未經廠家授權而對產品進行拆卸、修理、改裝而造成故障;
5)由購買方非正常運輸、裝卸、使用、維護、保管等原因造成故障。如:雷擊、過壓過流、 進水等;
6)由于不可抵抗力造成故障;
7)若產品停產,保修及服務支持僅限于宣布停產之后的5年。
四、保修期界定
有效保修憑證:
包含:1、產品保修卡 2、有效購機發票 3、產品條形碼 4、合法購銷合同/包裝。
1)產品保修卡必須包含:經銷商名稱、產品名稱、型號、產品機號、購買日期;
2)有效購機發票:帶有稅務印章的正規商業銷售發票;
3)產品條形碼:清晰完整,無修改痕跡;
4)經銳捷認定的合法購銷合同、產品包裝物中另行規定的保修條款有效,客戶需主動出示。
保修期計算:
1、保修期開始是指:
1)購買時包含有效信息的保修卡上標注日期;
2)可證實的購機發票日期;
3)無法提供以上(1)(2)有效保修憑證,則保修截止于產品條形碼標明的出廠日期15個月后;
4)合法購銷合同標明的保修期限。
2、維修或更換后的產品,質量保證三個月;若原保修期剩余超過三個月,則以原保修期為準。
3、除產品條形碼推算保修法外,當多個保修憑證同時有效時,將按照最有利于客戶利益的憑證進行保修。
五、開箱不合格(DOA,Dead On Arrival) 更換
銳捷網絡承諾開箱不合格產品從保修開始日起30天之內予以全新包裝更換。
1、DOA范圍包含開箱外觀損壞、附件短少以及開箱運行30日內的硬件故障。
2、DOA更換需要附件、包裝齊全(以裝箱清單為準),否則不滿足包換承諾條件,按維修服務標準處理。
3、附件短少的產品,可由銳捷技術服務中心免費提供。